配液罐和干燥罐招标公告
配液罐和干燥罐招标公告
本公司准备招标采购配液罐和干燥罐设备,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请各有意投标单位根据我公司对设备技术指标的要求进行报价并投标。
一、招标单位:江苏中牧倍康药业有限公司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设备主要技术要求:
(一)配液罐
设计容积500L,罐体、搅拌轴、搅拌桨叶均采用304不锈钢,无需真空,常压,单层罐体,罐体壁厚不低于5mm,搅拌方式采用上搅拌,密封锅盖带加料口(口径DN38)、纯化水及压缩空气进口(口径DN38)、视镜、视灯、耐70℃高温疏水性呼吸器、360°旋转喷淋球、检查孔等,底部有出料口(口径DN38),侧壁有液位计(不锈钢包被,防破损设计),侧壁有取样阀口(设计要防止药液残留);脚部采用三脚支撑,所有进出口采用快卡接口。外观应无焊痕,内层抛光精度达500目,外层视情况采取相应工艺(拉丝或抛光均可),设备符合GMP制造标准。
(二)干燥罐
设计工作容积50L(内部空间填塞分子筛用),罐体采用304不锈钢,单层罐体,罐体壁厚不低于5mm,两端需预留样品进出管口(口径DN38,罐体内样品进出口需内衬孔径<1mm的304不锈钢滤网或其他装置阻碍分子筛散落),罐体两侧需设置分子筛灌料口和卸料口(靠重力卸料,且要保证密封性)等,底部采用四脚支撑(高度适中,方便分子筛依靠重力能够卸料即可),所有进出口采用快卡接口。外观应无焊痕,内层抛光精度达500目,外层视情况采取相应工艺(拉丝或抛光均可),设备符合GMP制造标准。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有能力提供招标设备的生产厂家或授权代理商。
2、具有近三年同类项目销售业绩三项及以上。
3、具有相关专业检测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4、投标人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5、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近三年之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犯罪记录。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必须具备设备售后服务的能力。
六、参标单位须提供的材料:
1、商务文件:⑴投标函,⑵法人代表授权书,⑶投标报价表。
2、资格文件:⑴公司简介,⑵营业执照复印件,⑶组织结构代码复印件,⑷税务登记证复印件,⑸销售代理证书复印件,⑹质量体系认证复印件,⑺业绩表(近三年)。
3、技术文件:⑴技术参数表,⑵设备的技术特点,⑶关键元器件明细表,⑷产品制造、安装、验收标准,⑸供货清单,⑹售后服务承诺。
七、投标截止时间:
本次设备招标自公告发出之日起有效期为二十日,请各有意参标单位须在招标公告期内将投标文件按投标标准格式将盖章后的纸质材料邮寄给我方,逾期文件恕不受理(以邮件送达时间为准)。投标材料邮寄至江苏中牧倍康药业有限公司(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凤凰西路68号),联系人:林经理(收),联系电话:13505124276;0523-86828258
八、评标的时间和方式:
1、我公司在招标公告期公示日结束后,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综合评标,确定中标单位后通知中标方。对于不中标单位及未不中标原因,将不再另行通知(投标资料恕不退回)。
2、评标原则:
⑴公平、公正、科学、择优
⑵严格保密
⑶严格遵守评标方式
3、评标的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标方法,各投标单位根据我方主要技术要求,结合自身设备的设计特点,详细标明设备的各种技术参数,作为我方评标依据,本次评标主要从三个方面进行综合考评:一是设备的质量、技术参数指标(包括设备的先进程度)等;二是设备的价格;三是设备的交付时间。
江苏中牧倍康药业有限公司
2019年1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