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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化中央空调系统设备招标公告

净化中央空调系统设备招标公告

本公司因车间改造,相应净化中央空调设备对外公开招标,诚请各有意参标单位根据我公司对空调净化设备系统的质量技术要求及各项参数进行报价并投标。

一、招标单位:江苏中牧倍康药业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净化中央空调设备系统

三、招标方式

1.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在招标人江苏中牧倍康药业有限公司内进行。

2.投标人在投标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中标后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的一部分。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开标结束后一周内无息退还投标人。对恶意投标者将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3. 投标保证金支付方式:电汇

公司名称:江苏中牧倍康药业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泰州分行

账号:111502011930006887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10000元(人民币壹万元整)

四、招标内容概述

本项目为空调净化系统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净化空调机组、空调控制柜及辅助系统等,净化覆盖范围为200㎡左右,空气经三级过滤,最终达到十万级净化要求,净化空气要求为全新风,车间内部分功能间设有压差,按洁净车间要求进行布局安装验收。整体车间改造后的净化要求必须符合兽药口服液类剂型的GMP验收标准,工期为暂定40个自然日。

五、投标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包括: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人员及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此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营业执照(若多证合一则只须提供营业执照);

7)投标人须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用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8)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满足上述条件的投标人投标时请携带以下资料文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

2)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或授权委托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多证合一只须提供营业执照)

4)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6)空调厂商授权书(经销商需提供)

7)工程预算书及投标报价表单

8)投标单位承做空调净化系统项目案例(按照序号、招标单位、案例名称、施工年月的要求列清单)

9)投标单位其他材料等

以上文件复印件按照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无效。

六、投标要求

投标人应根据施工方案及答疑要求、各自情况等进行投标报价的编制,报价应包括项目清单内的全部内容的所有费用(含税)。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本项目合同实施期间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并承担由此而带来的风险。

七、投标地点及起止时间:

1.本工程招标时间为15个日历天,诚请各参标单位在公告公示五日内将投标所需资质及所投净化中央空调的品牌、型号、产品介绍的纸质材料送至招标方进行资格预审。本项目不接受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的投标报名。超过投标报名截止时间或报名不符合条件及弄虚作假的投标人将无法报名、获取投标文件。

2.预审通过的投标人在获取投标文件后自行对施工现场与周围环境进行勘察,招标方配合投标方进行现场答疑,在招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投标标准格式将纸质材料送达投标方,逾期文件恕不受理(以送达时间为准)。

3.投标截止至 2019年4月24日下午17:00。

4.投标文件递交单位:江苏中牧倍康药业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泰州市凤凰西路68号

邮编:225300

联系人:于老师

联系电话:86828258   13505124276

八.评标时间及方式

本次招标将采用资格预审以及资格后审相结合的方式对投标单位资质等情况进行审查,只有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投标单位才能参加投标。

1.我公司在招标截止时间后,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综合评标并确定中标单位。中标单位签订合同时需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为贰万元人民币,合同履约保证金将在工程验收合格日起7日内一次性无息返还。

2、本招标最终解释权在招标方,对投标人未中标原因,招标方不作任何解释,投标文件恕不退回。

3、本次评标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采用综合评标方法,根据各投标单位根据资质、价格、信誉以及对本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的保证作为评标依据。

九、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后预付30%,本工程验收合格后付60%,其余10%为质保金,质保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付清。其中合同款不含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自工程验收合格日起7日内一次性无息返还

江苏中牧倍康药业有限公司 

2019年4月10日